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拟加强规范网购等新消费方式

2013年04月24日 1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 余湛奕 郭金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分组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参加审议。

  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围绕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必要性、修改原则和思路、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充分审议。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1993年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近20年来,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中国的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适时修改这部法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

  与会人员认为,草案秉持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认真总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经验,切实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草案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落到了实处。草案从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角度,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有利于引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合理消费。草案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就进一步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强化有关部门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职责作出规定,有利于减少和预防消费纠纷。

  与会人员提出了近百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包括进一步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大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的规范,细化相关规定,并建议适时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各方面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意见,使有关规定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