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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造谣成都将发生9.2级地震 被行政拘留10日

2013年04月27日 13:22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造谣者,为了一己私利,发布虚假信息,不仅让人担惊受怕,还扰乱了社会秩序,应该认真地治一治。”——央视《焦点访谈》

    4月20日早晨,雅安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4小时后,一个网民在互联网贴吧发布了一个更令人震惊的消息:“4月20日芦山地震只是前震,成都将于4月22日发生9.2级地震。”此条消息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影响甚广。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西河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网监部门通报后,两个小时后便将始作俑者在家中抓获。昨晚,央视《焦点访谈》对此案来龙去脉予以重点关注,并发表评论呼吁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否则后果很严重,代价更沉重。

    发帖造谣 为提高网站点击率

    4月20日上午8:02,雅安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4月20日中午12点过,一个网民突然在某贴吧里发布了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消息:“4月20日芦山地震只是前震,成都将于4月22日发生9.2级地震。”发帖人自称是地震局内部工作人员。帖子一经发出,立刻在互联网引起轩然大波,一些网友信以为真,慌乱不已。

    成都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成都龙泉驿区公安分局西河派出所接到上级网监部门通报后,立即组织警力会同相关侦查部门进行排查,仅仅两个多小时后,即20日下午3时许,便将该谣言的始作俑者在其位于龙泉驿区的家中抓获。

    经审查,违法嫌疑人林某,男,今年18岁,初中文化,无业,家住龙泉驿区西河镇。据林某交代,他并不是地震局的内部工作人员,那些消息都是他编造的,之所以在网上发布这些不实消息,是因为自己办了一个搜索网站,想提高网站的点击率和知名度。

    造谣传谣 可能追究刑责

    近日,成都市公安局依法对散布谣言的林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若构成犯罪,将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昨晚,央视《焦点访谈》关注该案件来龙去脉,同时还表示,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谣者,为了一己私利,发布虚假信息,不仅让人担惊受怕,还扰乱了社会秩序,应该认真地治一治。”昨晚,央视《焦点访谈》还发表评论称,对于类似这种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发布,国家有严格的规定,目的就是要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权威,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民众情绪与社会的稳定,所以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否则后果很严重,代价更沉重。

    对话当事人

    央视记者:你是地震局内部的工作人员吗?

    当事人林某:不是。

    央视记者:这样的消息是怎么来的?

    当事人林某:这些消息是我编造的。

    央视记者:为什么要编造这些谣言?

    当事人林某:我是为了提高我们工作室(网站)的点击量。

    央视记者:你知不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当事人林某:没有,我不知道。

    央视记者:那有没有想到过,这样会给很多人的心理带来恐慌?

    当事人林某:我没有想到这么多,我做事不周到。

    同步播报

    倡议帖取代谣言帖

    网友签名抵制谣言

    昨晚,成都商报记者进入违法嫌疑人林某最先发表“地震预测”谣言的某贴吧,已经搜索不到林某当初发表的信息,取而代之的是众网友发出的倡议帖——“百万网友签名,抵制网络谣言”。

    贴吧网友“点灯的鱼”是贴吧中较早发出倡议的网友之一,他表示,这是一个信息高速发达的时代,网络带给我们便捷的同时,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提供了传播谣言的平台。“谣言止于智者,我们要提高对获取信息的判断能力,学会对谣言质疑,争取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人人自律,让谣言不攻自破,不让谣言在网络滋生蔓延。”

    “坚持抵制谣言!”在该贴吧中的众多倡议帖中,倡议签名抵制网络谣言的网友数不胜数。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响应倡议的网友仍在不断增加。

    成都商报记者 任翔 综合《焦点访谈》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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