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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铬超标胶囊事件6名药监官员玩忽职守一审宣判

2013年05月03日 09:52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由高检院督办的浙江新昌铬超标胶囊事件玩忽职守案经新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新昌县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柏庆、县药监局稽查科原副科长陈良忠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判处绍兴市药监局安监处原处长陆家东、新昌县药监局原局长梁永华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新昌县药监局稽查科原科长陈树声、县药监局药械科原副科长吕丹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期间,张柏庆等5名被告人在任职期间未依法严格履行对涉案企业建议上级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照的监督和查处职责;陆家东在任职期间未依法履行对涉案企业违法记录记载职责,致使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胶囊生产企业未被吊证关停。

  据了解,新昌铬超标胶囊事件发生后,绍兴市、新昌县检察院于去年7月31日依法对涉嫌玩忽职守罪的陆家东、张柏庆等人立案侦查。(记者范跃红)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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