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法院集中宣判一批“醉驾”者
中新网南京5月3日电 (陈香 朱晓颖)骑车睡着、自撞卡车,酒后状态百出,伤人自伤被判刑又罚金……5月3日上午,江苏省常熟法院在尚湖镇练塘办事处大礼堂对四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100多人旁听了开庭和宣判。
“喝了酒确实脑子没那么灵活了,我以前也有过开车开着睡着的情况,现在想想都后怕!”被告人谢某晚上跟几个老乡聚餐,自认为酒量不错,喝了几两白酒,饭后骑着自己的燃油助力车回家,途中意识逐渐模糊,竟然骑着睡着了,以致后来发生单方事故。谢某倒地后被路人发现,后被民警送至医院,经抽血检验后发现,谢某血液中乙醇浓度达到198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虽然未发生任何人员伤亡,谢某仍被判拘役一个月,罚金两千元。
“你看我的后脑勺,好大一个疤,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月,能起床后又休息了几个月,到现在身体还没恢复过来呢。这是‘醉驾伤人又伤己’最好的证明。”被告陈某如是说。
陈某平时酒量确实不错,之前也从未发生过事故,此次他与同事聚餐,期间还有所保留,只喝了两瓶啤酒。饭后开车回家途中,竟然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货车,导致车辆损坏,自己也受了重伤。休息了几个月后,面对陈某的,是一个月的拘役和一千元罚金。
“我们组织这次集中宣判活动的目的,就是在危险驾驶罪入刑二年之际,想通过集中审理、宣判,有效压降常熟市危险驾驶犯罪数量。”承办法官说。
法官表示:“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增加入刑,自2011年5月1日施行以来,常熟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469件,涉案人员469人,均为醉酒驾驶案件,结案461件,均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无免于刑事处罚,无上诉、抗诉。”
集中宣判结束后,常熟法院副院长张志强又对旁听人员进行了“醉驾入刑”专题法制教育讲座,介绍了该院“醉驾”案件的审理情况,分析了此类案件的特点和案件频发原因,要求在座各位深刻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珍爱生命、珍惜家庭、珍视他人,远离“酒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