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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客服电话可能有诈 诈骗团伙篡改搜索引擎骗钱

2013年05月04日 02:03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修改了搜索引擎上淘宝的客服电话,当想要办理退款的顾客打来电话时,就引导顾客通过ATM机转账诈骗钱财。记者昨天从东城检察院获悉,冒充淘宝网客服人员,以办理网购退款等名义,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和李某已被提起公诉。

  退款其实就是转账

  陈某、潘某和李某等人是一个通过互联网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其中陈某负责统领整个犯罪团伙并具体负责接听被害人电话实施诈骗活动,潘某专职负责接打诈骗电话,李某等人负责取钱,得手后团伙人员按相应比例分赃。

  2012年1月,陈某等人先利用钓鱼网站非法获取淘宝网等电商网站的客户信息,后利用相关技术手段登录并篡改某搜索引擎网站上淘宝网的客服电话,被害人因网购发生纠纷需要通过淘宝客服解决时,用搜索引擎搜到的客服号码便是他们的电话。2012年5月起,陆续有淘宝网买家致电潘某,潘某以“可以办理强制卖家退款业务”、“需要买家提供银行卡接收”等名义诱使被害人到ATM机上操作。被害人再次拨打客服电话时,陈某则冒充客服部门领导,以“需要在ATM机上对接操作并验证”和“保证接收账户余额充足”为由,让受害人在中文界面查询银行卡余额并报告,再让对方重新将银行卡插入ATM机,指示其在英文界面下操作,并按照转账流程进行操作。操作过程中,浑然不知的被害人按照指示输入的“序列号”其实是转账账户,“验证码”就是被害人自己卡内的余额。一旦被害人在ATM机上确认转账,陈某马上安排李某等人取款,得手后便不再接听被害人的电话。

  建议正规渠道解决

  潘某和李某供述,2012年5月至6月间,采取上述手段,潘某共骗得人民币1.6万余元,实际分赃8000余元,李某共取得被骗赃款6万余元,分赃6000余元。后潘、李二人于2012年6月被公安机关抓获,陈某等人仍然在逃。

  东城检察院朱海燕和陈文滔检察官提示,消费者无论是在现实世界还是在虚拟世界中,消费发生纠纷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解决,特别是要通过可靠的方式与纠纷解决人员取得联系。此外,各大银行的ATM机都是一样的,主要的功能都是存取款和转账,并没有所谓对接或验证的功能,中文或者英文界面的选择关系到的只是语种显示不一样,功能都是一样的,不可能存在解决消费纠纷的功用。 (首席记者 王彬)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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