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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对判决执行“耍赖皮”或将被追究刑责

2013年05月05日 11:4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针对近年来执行案件的执行到位率较低现象,武汉市、区两级法院加强执行威慑机制建立,着力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武汉市中院法官提醒,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武汉市中院了解到,近两年来,武汉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超过3万件,申请执行标的达110多亿元,但实际标的执行到位率不足六成。武汉法院系统通过合力围击拒执行为,两年来,全市法院以涉嫌拒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侦查41人,已依法判决追究刑事责任28人次。

  在一起审结的经济纠纷案件中,被告阮某败诉后,采取关闭通信工具、逃离住所和租住地等方法,屡次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判决。随后,阮某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相应司法程序后,阮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武汉市中院相关法官表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官提醒,法院判决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都必须坚决执行。即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逃避执行,否则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李劲峰)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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