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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车为名诈骗5辆品牌轿车 典当牟利还赌债

2013年05月11日 22: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5月11日电 (叶茂 王锦熙)男子为偿还赌债,伙同他人利用伪造证件与汽车出租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先后骗取奥迪、别克等品牌轿车5辆,并典当牟利。

  福建宁德市中院11日披露,维持霞浦县法院对该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郑某杰有期徒刑8年9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24日,郑某杰为偿还赌债,伙同谢某德在霞浦以租车为名,持伪造的驾驶证到一家汽车出租公司向万某租赁一辆“闽J93523”奥迪A6轿车,双方签订书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日350元。

  嗣后,郑某杰伙同谢某德将所租车辆开往晋江市典当。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该车返还被害人。

  此外,郑某杰、谢某德等2人还以相同手段先后从4家汽车出租公司骗走别克、帕萨特、本田雅阁等品牌轿车共计4辆,嗣后将所租车辆开往石狮市典当抵押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伪造证件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并将租赁车辆典当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郑某杰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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