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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男子欲引燃34桶汽油炸建筑物被当场抓获

2013年05月20日 23:55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记者刚刚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今天天津市公安机关果断处置一起爆炸未遂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当场抓获。

  5月20日上午10时许,天津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一男子拨打110称,准备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榕苑路附近制造爆炸。接报后,市公安局迅速调集刑侦、治安、特警、消防、交通及属地公安分局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成立现场指挥部。

  犯罪嫌疑人在其预先停放在案发现场的两辆机动车内放置了34个装满汽油的汽油桶、塑料桶和3个煤气罐。一旦引燃爆炸,将会造成附近建筑物、车辆损毁,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现场犯罪嫌疑人情绪极不稳定,双手持打火机不断叫嚣,要与某集团公司领导及建筑物同归于尽。

  按照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下达的细心耐心疏导,千方百计促其转化,避免发生爆炸,同时做好强攻准备,及时制服犯罪嫌疑人的要求,现场指挥部派出经验丰富的谈判专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情绪梳理、思想疏导。同时各警种做了强攻和制服犯罪嫌疑人的准备。在长达4个小时的劝说中,犯罪嫌疑人情绪反复无常,几次扳动打火机想点燃引爆,都被公安民警及时化解。

  14时20分,在公安民警与犯罪嫌疑人谈话致其懈怠之时,潜伏在四周的突击队员果断出击,瞬间将犯罪嫌疑人所在车辆的玻璃砸碎,预先准备好的4支高压水枪同时射向车内,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2岁,河南省人)被当场制服擒获,成功避免了一起特大恶性爆炸案件的发生。

  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副市长王宏江听取这起案件的汇报后表示,天津公安民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避免了一起特大恶性案件,为天津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应予以通令嘉奖。

  5月21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将召开表彰大会,对参战民警予以通令嘉奖。(陈杰、公轩)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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