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轮车撞人致死赔不起 17万赔偿金分期支付
薛某驾驶老年三轮助力车,上班途中不慎撞倒行人徐某,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大兴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死者家属将索赔金额从72万元降到17万元,但薛某表示他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愿意分期支付。
今年2月,38岁的薛某驾驶老年三轮助力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大兴黄良路时,驶入非机动车道,将由东向西行走的徐某撞倒。随后薛某报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但被送到医院的徐某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薛某驾驶的无牌老年三轮助力车为汽车。大兴交通支队认定,薛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徐某无责任。
“对于检察机关的叙述,你有意见吗?”“我没意见。”面对法官的讯问,薛某低下头不停抽泣,他说自己多年前从甘肃老家到北京打工,出事前是邮局快递的货物分拣员,因住处离邮局较远,平时开老年助力车上班。
“老年助力是三轮汽油车,分5挡,这车我买了很多年,当初花了不到1万元。”薛某承认,自己没有车证,也没有驾照。事发时,后边有个大车认为他开得太慢,用大灯不停晃他,他便把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没想到撞了人。
大兴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薛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薛某案发后报警,并将受害人送到医院抢救,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检察院认定薛某为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但考虑薛某有盗窃罪犯罪前科,综合考虑建议对徐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此外,庭审中徐某家属将原来的72余万元索赔降至17万元,并表示如果徐某愿意赔偿,他们会对他表示谅解。薛某看着徐某亲属不停道歉:“我愿意赔偿,但我家确实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我可以分期赔偿。”“你家有能力赔偿吗?”“我不知道……”面对法官的追问,薛某小声说。本案当庭未宣判。
庭审结束后,记者了解到徐某原是一家公司的董事,是家里的顶梁柱。起初徐某家属索赔72万元,但考虑到薛某家庭贫穷,特将索赔金额降到17万元。(记者 李庭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