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最高法:基层群众占比不得低于新增陪审员总数2/3

2013年05月23日 15: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5月23日电 (记者 张蔚然)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3日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确立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

  在做好选任工作方面,沈德咏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适当高于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比例,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审判任务重、地域面积广、辖区人口多的基层法院,可根据条件按照本院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增补,力争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左右。

  他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注意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各级人民法院要研究建立人民陪审员正常选任和退出机制,为人民陪审员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沈德咏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确定方式和流程,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工作经费单独列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要求,探索建立经费保障标准定期调整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增进人民群众对陪审工作的理解支持。(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