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淹死在蓄水池 父母状告4部门被驳回
2013年05月26日 12:4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父母外出务工,将1岁多的女儿留在成都市金堂县的老家。结果孩子独自玩耍,不幸淹死在蓄水池中。父母认为蓄水池管理有漏洞,向4个部门索赔9万多元。近日,金堂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路伟是金堂县竹篙镇凤凰村7组人,和妻子在外地打工,1岁多的女儿小路留在家里,由奶奶肖静照顾。
去年11月,肖静带小路去参加邻居生日宴。肖静帮邻居做菜,小路独自在附近玩耍。几个小时后,肖静发现小路不见了,村民们四处寻找,最后在附近一个蓄水池里找到了她,但已溺亡。
路伟认为女儿的死一方面是因自己没监护好,另一个原因是有关部门没有管理好蓄水池。于是他将金堂县水务局、竹篙镇政府、竹篙镇凤凰村村委会、凤凰村村委会第3村民小组告上法庭,索赔9.5万元。“蓄水池建在村民生活区,是这些单位修缮和维护的。事发时,蓄水池边没有警示标志和隔离带。”路伟说。
金堂法院审理查明,小路溺亡的水池60多年前就存在。近几年,当地政府修缮了蓄水池,修砌了护栏、设立了警示标志,增加了它的安全性。所以,政府修缮水池和小路溺亡并无因果关系。同时,肖静作为实际监护人,应该对1岁多的孩子多加呵护,但却放任小路独自玩耍很长时间,其溺亡实际上是因肖静的疏忽造成的。
法院认为,路伟索赔缺乏法律依据,遂于近日驳回其诉讼请求。(记者 曹一莎)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