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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方正县交通局副局长刘国民醉驾肇事被停职

2013年05月28日 09:11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20日,方正县交通局副局长刘国民因醉酒驾驶车辆引发事故致一人受伤。昨天,记者从方正县委宣传部获悉,事发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已对刘国民停止履行职务。目前,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昨天,记者在百度大调查贴吧中看到了署名“XZY100”的网友留言称,5月20日,方正县交通局副局长刘国民喝了不少白酒,驾车撞上一辆三轮车,造成一名骑车的老者受伤。这则留言的发布时间为5月25日15时10分。众多网友纷纷转发或转帖此则留言,截至27日已经被转发了1000多次。

  记者昨天联系方正县委宣传部,据工作人员介绍,该事件属实。据了解,2013年5月20日14时15分,方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电话,方正镇农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初步勘查,刘国民驾驶黑L7782朗风轿车(车辆登记所有人:刘国民,方正县交通局副局长)沿方正镇农林路自南向北行驶至东巷路口,追撞到前方范会忠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尾部,造成范会忠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伤者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经双方协商自行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相关费用。

  肇事方的血样于次日送往哈市锦融成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经鉴定为醉酒驾驶,现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方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事,组成了专门调查小组。依据相关规定,对刘国民停止履行职务,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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