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只为两千元拐卖3岁女童被判5年徒刑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杨美满)一个怀孕8个月的孕妇,一手拉着自己的女儿,一手却将熟人家的3岁女童拐走,以1920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收养。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获悉,人贩子龙某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龙某今年25岁,来自广西浦北,只有小学文化。案发前,她和丈夫住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路附近,一家人的生活只靠丈夫一千多元的薪水维持。据龙某交代,去年1月,她到黄石路陈田南街的一家雷州狗肉店和店主聊天时得知,已有两个儿子的刘某,很希望领养一个女儿。
去年2月12日中午,龙某来到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看望母亲。当时邻居家一个3岁小女孩小如也在龙某母亲家玩。当晚龙某告诉刘某说,自己有一个16岁的堂妹,生了一个女儿,问刘某要不要。刘某说可以,并答应给1920元。
次日,龙某带着女儿再次来到母亲家,在楼下见到小如正和爷爷玩。她于是走上前去逗小如玩,还买了饼干给小如吃。小如的爷爷见龙某是熟人,也没有起戒心,就这样3岁的小如被龙某交到了刘某手里。刘某也如约给了龙某1920元。
发现小如不见后,龙某在其母亲和小如家人的质问下表示不知情,小如的家人只好报警。在派出所,经过警察教育,龙某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带警察到刘某家找回了小如。
由于被羁押时已有8个月身孕,2012年2月14日龙某被取保候审。今年4月22日,海珠区法院决定对其逮捕。前不久,海珠区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