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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首个法院心理工作室成立 缺爱少女经鉴定获缓刑

2013年05月28日 21: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波5月28日电 (记者 何蒋勇 实习生 林波 通讯员 李义山)28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曙法院”)设立了浙江省首个法院心理工作室并展开工作。在海曙法院第一审判庭上,法院宣判了对第一个经此次心理工作室鉴定的缺爱少女小露(化名)的处罚。根据犯罪情节和小露的心理鉴定报告,法院宣判:被告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海曙法院设心理工作室

  “曙光心理工作室”是海曙法院和宁波大学合作建立的一个专门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心理鉴定和心理疏导的矫治研究工作室。

  海曙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张丹丹说,成立心理工作室的想法其实由来已久。早在2007年,海曙法院就考虑到由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心理缺乏必要的了解,不利于惩罚犯罪和挽救失足少年,所以法院借鉴了国外经验,尝试对未成年被告人做心理评估工作,并引入了心理鉴定机制。

  张丹丹说:“虽然对我们法院来说,宣判基本上意味着案结了。但是我们认为这样治标不治本,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区别对待,在操作中不但要依法惩罚,还要注重挽救和教育,更要体现人性化。”

  自今年5月起,海曙法院同宁波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学系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由宁波大学心理学系的几位资深专家老师为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

  海曙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关注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包括犯罪前的心理状态、犯罪后的悔罪表现等,无论是预防犯罪,还是判后矫正,都至关重要。同时宁波大学也会以此为调研课题,在预防犯罪学领域进行研究探索。

  “心理鉴定结果准确吗?被告人会不会故意制造自己内心不成熟的假象骗过鉴定?”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向这起案件的心理咨询师——宁波大学心理学系贺豪振老师询问。贺老师表示,鉴定时采用的“明尼苏达多相个性测验”对被测试者的多种心理因素进行测评,参考多种指标分析、编码模式分析,包括回答一致性,甚至包含测谎测试,而且题目设置隐蔽、复杂,一般人极难“骗”过测试,所以能保证相对意义上的准确性。

  缺爱少女三次荒唐犯罪

  为了让心理鉴定结果最大程度的准确,曙光心理工作室不仅采用书面答题等方式,也采用沙盘拼图、绘画等方式,基于一套成熟的心理学测评理论,多角度测评被告人人格心理。

  一间小屋,两棵大树,一位老奶奶在老伴的帮助下织着毛衣,眼睛却看着空地上的三个孩子,他们围着正在拉手风琴的妈妈。这是被告人小露在海曙法院“曙光心理工作室”的一个小隔间内,用玩偶、道具在沙盘上摆出的一个场景。小露把这个场景取名为“一家人”。

  小露从小就被父母送养,在养父母家里长大。由于养父母工作很忙,没有花太多时间照顾小露,在她关键的成长期,缺少了家人的亲密感培养,高中毕业后,小露就离家独自生活。

  几年前,原本成绩不错的小露结识了对她产生很大影响的男友小伟,两人开始租房同居,并混迹于酒吧、迪厅。小露由此对小伟有着很强的依赖感。

  说起小露的犯罪动机,承办法官叶丹也觉得可惜:小露都有过预谋,却从未考虑过后果。她自己觉得是为了爱情和友情而付出,其实却非常幼稚和荒唐。

  第一次犯罪是抢夺,发生在去年2月。小露和小伟因为手头拮据,交不出房租,就合谋演一出苦肉计去抢夺小露刚认识的朋友燕燕的iphone4手机。被燕燕揭穿后,小露等人只好赔偿燕燕3800元。

  第二次犯罪是盗窃。小露和朋友在一家酒吧玩时,朋友提出想偷走被害人赵某的iphone手机。傻傻的小露竟“两肋插刀”,帮朋友把对方灌醉,并装作借赵某的手机打电话,偷偷溜走。偷来的手机交给了朋友,自己没捞到半分好处,但赵某在几天后却找上了她,于是小露只好赔偿赵某4500元。

  第三次犯罪还是盗窃,依然采取借故借被害人手机打电话偷偷溜走的伎俩,只不过这次盗窃的理由更加让人啼笑皆非:男友小伟要和她分手,她不同意,于是小伟问她要4000元“精神损失费”,小露为了留住爱情,就去盗窃手机卖钱。

  心理专家矫正其行为

  贺豪振称,从小露的犯罪行为来看,这是一种心智很不成熟的表现。由于小露的前两次犯罪发生在她未成年时期,故海曙法院根据院里制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心理干预规定》,征得小露同意后,为她做了庭前心理鉴定和庭后心理矫治。这些工作是在“曙光心理工作室”内完成的。

  庭前心理鉴定通过观察、投射测验、访谈调查等方式,帮助法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程度等,对量刑有着重要的意义。贺豪振表示庭后的心理矫治,则是通过缓解心理危机和疏导心理障碍,矫正心理冲动和消除不良情绪,为小露传递“正能量”,帮她尽早走出阴霾。

  做完心理矫治的小露在离开法院前对贺豪振老师说道,她感动于法官和老师为她所作的一切,并保证今后会定期和贺老师联系,接受心理疏导。

  由于被判处缓刑,接下去的几年时光里,小露要定期到社区报到,但她依然能享受着自由,对她而言,生活不过才刚刚开始。

  海曙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说,“曙光心理工作室”不单单是取“海曙法院”的“曙”字,更重要的是取“曙光”的本意:黎明破晓时的阳光。这既是说,这些未成年被告人刚走出犯罪的黑暗,迎来重生的阳光,又是象征着这些不小心犯错的孩子正值青春绽放时期,像初升朝阳,也是未来的光明和希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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