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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被疑偷钻戒自杀续:雇主捐3万资助死者娃

2013年05月29日 13:33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被疑偷拿钻戒 保洁员跳河自杀 追踪

  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 胡挺

  核心提示

  压力巨大

  此事报道后,雇主李先生受到了巨大精神压力,精神状态相当糟糕,一直独自一人呆在家。

  捐赠3万

  雇主李先生已向王成英家属捐赠3万元,资助其娃娃读书。但强调不是出于任何责任或者“谈条件”

  雇主家一枚据称价值11万元的钻戒丢失后,38岁的保洁员王成英成了被怀疑对象,随后她选择投河自杀希望证明自己的清白(成都商报曾报道)。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关于钻戒的真实性曾一度引起死者家属方的质疑。目前,失主一方已将购买钻戒的相关票据提交警方。跟此前所说的钻戒价值11万元不同,票据显示其价格为9万多元。与此同时,死者家属和雇主方的律师经过了多轮面谈后,昨日,失主李先生一方拿出3万元,作为对王成英孩子的学业和生活帮助,死者方家属已开具收条,但还希望李先生能给“死者一个交代”。

  票据显示钻戒购价9.8万

  王成英自杀后,其多名家属纷纷赶到成都。最初几天,因为一直没有看到此枚钻戒购买的相关票据,而且失主一方拒绝与家属们见面,家属中普遍流传着一份说法:这枚钻戒说不定根本就不存在。

  成都商报记者从武侯警方了解到,钻戒的真实性是案侦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枚钻戒是失主李先生为杨女士购买的结婚戒指,而最初发现钻戒丢失、并且报案的也是杨女士。但杨在报案后不久出差了,5月23日回到成都后,才提供了相关的购买票据。

  警方向死者家属提供了复印件,复印件上面有提供者的手印和签名。死者家属王先生透露,复印件显示,钻戒价格是9.8万元,不是以前失主方所说的11万元。

  警方发函调查钻戒真伪

  成都商报记者独家获悉了这枚钻戒的相关信息:今年2月14日晚上9时在重庆“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购买,2克拉,交易号码为64××,发票单号为00719××。前日,成都商报记者前往查证被拒。“所有查询只向警方公开,而且要看到调查公函。”该商场负责人表示。一名销售人员透露,10万元左右价位的钻戒,在该商场已属高端商品。

  死者王成英的哥哥王先生目前仍对这枚钻戒的真实性存疑。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武侯警方最迟于今日向重庆南岸警方发出协查函,希望对方能向该商场查询这枚钻戒的交易记录,进一步核实遗失钻戒的真伪。

  雇主目前已经向死者家属捐赠了3万元钱,用于死者8岁孩子读书学习。

  专访雇主方

  雇主精神压力大 至今独自呆家里

  王成英投河自尽后,死者家属一直希望能与雇主李先生见一面,李则委托了律师出面交涉。双方于上周和昨日在南站地区派出所内见面。昨日,成都商报记者独家获悉,李先生委托律师对王成英的孩子提供不超过3万元的资助,用于孩子的学业和生活。昨日下午,雇主李先生及其律师接受了记者采访。

  成都商报:事情发生后,李先生一直没有与死者家属见面,我们想了解你对此事的看法。

  (李先生将电话转交给其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我是李先生的法律顾问。李先生的钻戒在家里面被盗,他及时报警,是非常合法、正当的行为。在案子终结之前,周边的、进出过房间的人,都可能是嫌疑人。王成英选择了一个终结她自己生命的方式,这与李先生没有任何关系。

  成都商报:这起事件具体对李先生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法律顾问:事情发生后,当天晚上,网上以及很多媒体,对这个事情做了一个报道,给李先生造成了重大的精神压力,一些网友的负面言论让李先生感觉非常恼火。事情发生后这么多天来,李先生一直一个人在家里面待着,他已经受了很大的影响,精神状态相当糟糕。这么多天来公司的事情也没有管理。那天晚上他给我打电话,一直说这件事说到12点多,我安慰了他很久,我建议他想开点,网友的评价不一定是正确的。我们希望这个事情尽快淡化,让李先生尽快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

  钻戒购价多少?

  “原价10万左右 买成9折”

  成都商报:此前,媒体广泛报道这枚失踪的钻戒价值11万,但发票显示为9万8千多,为何会有1万多元的差价?

  李先生:当时购买钻戒的时候打的是9折,买价为9万8千多,在派出所报案的时候,说的是10万左右,结果媒体报道出来就是11万。

  给家属3万元?

  并非赔偿 3万元是“捐赠

  成都商报:今天上午,你们在派出所内进行了一次交谈协调,交谈的结果怎样?是否达成了协议?

  法律顾问:我昨天刚出差回来,今天,我与死者家属进行了接触。家属提出,李先生在此事中受到的伤害没有受害人严重。我纠正了他的第一个概念,王成英不是受害人,因为有受害人必有加害人,不管是民事法还是刑事法,只有受害人才有资格要求对方怎样,李先生更不可能是加害人了。第二,对方提出尽快把这个事情解决了,我提出,要解决一个问题,必须有一个民事纠纷或侵权行为,但在本案中,李先生没有和家属有任何的合同关系与民事纠纷,也没有对家属有任何的侵权行为。

  王成英在死亡前,曾给李先生提供家政服务,在服务过程中,李先生对她的评价还是可以,这个人还是比较负责。基于李先生对她的评价,以及对王成英娃娃情况的考虑,李先生愿意对她的娃娃提供不超过3万元的资助,这个不是任何责任,也不是“谈条件”,对方没有任何条件可谈。这是李先生自觉自愿提供的帮助。我们已经签了一个“捐赠协议书”,这3万元钱只能用于王成英娃娃的学业和生活。这笔钱今天上午已经给他们了。

  死者家属

  对方出于好心,

  即使是1元我也感谢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王成英的哥哥王先生,王先生确认了接受李先生代理律师3万元捐赠一事。“当时他说,考虑到王成英两年来的家政服务,以及她的娃娃还小,愿意捐赠3万元给王成英8岁的娃娃。”

  王先生说,当时接受这笔捐赠时,他还给对方开了一张收条,以确认收到捐赠。在谈到接受这笔捐赠的原因时,王先生说:“这是对方出于好心的捐款,性质不一样,即使是一元钱,我也会感谢并接受的。”

  但死者家属对雇主李先生仍有诉求。“捐赠是一回事,但仍要给死者一个交代。”王先生说,他希望雇主李先生来到王成英的遗体前,表达愧疚之情。“在整个事件中,我认为李先生应该感到愧疚。我希望他来到王成英的遗体前,表达这种愧疚之情,也是给死者一个交代。”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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