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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执法员被指治超罚款随意 执法暗藏猫腻

2013年05月30日 13:44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新乡市治超罚款不透明,不按标准执行。如果不找领导、熟人,罚得很高。这是逼着车主找关系。另外,即使同样的超载情况,找不同的领导,罚款数额也有差别。”近日,不断有新乡市货车司机向东方今报记者反映,新乡市治超处罚过程中暗藏猫腻。情况是否属实?东方今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核实。

  【投诉】

  治超人员不按标准罚款

  刘平均(化名)是大货车豫A7××××的车主,上周的一天晚上,因涉嫌超载被扣。5月19日上午,刘平均赶至新乡市交通局交通执法处理中心接受处理。

  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刘平均准备了行车证、驾驶证、营运证等证件,并按照要求做了笔录,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要罚款1万~3万元。

  “交通执法人员没有说我超多少吨,只说了罚款数额。”刘平均说,他听其他货车司机说过,超载率不同,罚款也不同。他的大货车最多也不过超50%,罚款最多也不过1000元。他询问工作人员超了多少吨,工作人员也不说。他又问具体的罚款标准,工作人员只是回答说:“3万元以下。”

  【调查】

  罚款有严格的裁量标准

  5月24日下午,东方今报记者赶到位于新乡市和平路的新乡市交通局交通执法处理中心。15时18分,大厅内没开灯,漆黑一片,也没有发现有工作人员在办公。几分钟后,才有着便装的工作人员陆续走进办公室。当询问处罚标准时,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这是内部规定,不能对外。”

  通过内部人士得知,关于超限的处罚标准,河南省交通厅早就出台有《河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其中明确规定:超限在1吨以上10%以下(含10%),处50元罚款;超限在10%以上20%以下,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般的,超限在20%以上30%以下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限在30%以上50%以下,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超限在50%以上100%以下,或者以驳载为手段短途超限运输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超限在100%以上200%以下,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特别严重的,超限在200%以上,或者超限运输车辆对抗检查或使用暴力抗法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解释】

  根据路面情况执行上位法

  到底有没有这种标准呢?东方今报记者采访了新乡市交通局路政支队有关负责人。

  据交通局一名孙姓负责人介绍,按照公路法的要求,对于超限车辆,不论超限率,均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河南省交通厅为了便于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操作,也便于执法人员弹性执法,确实制定了自由裁量标准,划了几个档次。“但是,按照国家现行法律和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下位法服从上位法,执法人员在对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解释时,可以根据路面情况需要按照上位法执行”。

  这名负责人解释说,每辆车的情况不一样,可能存在对抗检查、绕站、暴力抗法等情况,执法人员可以依据具体情况掌握尺度。“超载10%,可能会处罚1万元,甚至3万元;超载90%,也可能会处罚3000元或者1000元。”这名负责人解释说,《河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主要是约束执法人员的。

  【困惑】

  超载多的罚款少

  超载少的罚款多?

  采访结束后,东方今报记者将情况反馈给了刘平均。

  截稿时,记者从刘平均处得知。为了少掏点罚款,他们又采用老方法,通过熟人找交通系统领导解决了此事。

  “两辆车,超载情况类似,都准备罚款1万~3万元,分别找了新乡市交通局的两个副局长,一辆车的罚款降到3000元,另外一辆车的罚款降到5000元。”刘平均苦笑着说,两辆车的超载情况差不多,一辆超载40%多,罚了3000元;另一辆超载30%多,罚了5000元。“我真不知道3000元、5000元的罚款标准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与副局长与具体执法者关系紧密程度或者打招呼的力度有关”。 (东方今报记者何中有)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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