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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者应以诈骗罪入刑

2013年05月30日 15:23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治理“吃空饷”顽疾,除了完善制度、堵上监管漏洞,也应从个体“源头”着手,对吃空饷者本身给予“入罪”的法律严惩,让当事人产生不敢以身试法的威慑感。

  昨日,媒体再曝出一件官员子女吃空饷的丑闻。15岁的儿子还在读书,河南叶县水利局下属的河道管理所所长赵书奇,就早早为他谋得一个编制,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一领就是6年。更令人惊讶的是,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单位中未满18岁即有编制的职工多达10人。

  这年头吃空饷者其实并不罕见。但河南这次曝出的“吃法”,还是触及了公众的承受底线。此前,像原山西静乐县委书记的女儿异地、异单位吃空饷,还算有所遮掩,而今,这位赵所长直接为儿在本单位挂空职领饷,可谓肆无忌惮。如此明目张胆吃空饷背后的疑点耐人寻味。

  赵书奇不过一个“所长”,而吃财政饭涉及人事、编制、财政等多个部门。作为县里的事业单位,一个人要获得编制,即便不通过公开招考方式,也得有上级主管负责人点头签字。同时存在10多名未成年人,如何达成?即便获得了编制,一领空饷就是数年,缘何未被发现?

  说到底,“领空饷”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儿。每次记者追问,上级领导必“不知情”或“不愿说”。在已被曝光个案中,有的空饷一领就是10年或更长,其间难言不存权力庇护。监管失明,不外乎几种原因:一是“懒政”,人浮于事,造成失察;二是对同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惹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是利益盘根错节,甚至存在利益交换。如此,难免频现监督“失守”了。

  侵吞国家财政、权力近亲繁殖,此种“领空饷”危害不言自明。但“吃空饷”成为久治难愈的顽疾,究其根源,在于惩罚不力。此次事件曝光后,当地回应称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若情况属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但回顾以往案例,今后叶县事件的发展走向也不难猜测——“媒体曝光-领导重视-查处责任人-平息事件”。

  对吃空饷有关责任人,当下很多地方一般只给党纪政纪处理,极少有人被追究法律责任。此前,原山西静乐县委书记杨存虎之女王烨,5年累计“吃空饷”10万元。最终处理结果不过辞退当事人、追回款项,而操办此事的杨存虎被免职两月后就复出,出任忻州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吃空饷造成财政流失,最终结果只是“平级调动”。处罚虽是事后惩戒的补救措施,如果总按如此套路来,吃空饷当然难釜底抽薪。

  而要治此顽疾,除了完善制度、堵上监管漏洞,也应从个体“源头”着手,对吃空饷者本身给予“入罪”的法律严惩,让当事人产生不敢以身试法的威慑感。

  都知道,骗取他人财富需担法律责任,而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身份,领取国家财政负担的工资福利,不也是在骗取纳税人钱财吗?杨存虎之女“吃空饷”10万元也好,赵书奇之子领6年也罢,这些行为的共性其实都是对国家财产的非法占有。其实,按现有法律,基于主体的不同,不同“吃空饷”的定性已十分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领空饷的,可按贪污罪论处;而未利用职务便利吃空饷的,则可按诈骗罪论处。监管制度的完善,加“入罪”的法律威慑,这样吃空饷现象才能彻底禁绝。 本报评论员 李玉伦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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