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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团伙盗取“董事长QQ号”一公司被骗100万元

2013年05月31日 11:29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通过木马程序盗取QQ号,冒充公司董事长,诈骗公司财务现金100万元。日前,宁乡县公安局通报称,经过近8个月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廖某全、廖某流等人被抓获,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2012年8月17日上午11时,宁乡县公安局接到该县喻家坳乡的陶某报案称:有人盗用其所在公司董事长王某的QQ号码,以急需货款为由,诈骗公司财务现金100万元。犯罪嫌疑人代利用“木马”程序盗用王某QQ号码,后冒充王某通过QQ与公司财务联系,以急需进货用钱为名,骗取该公司财务将100万元打入他指定的账户,尔后分别转入20余个账户。

  专案组民警利用银行转账信息等线索,4月28日在广西宾阳市公安机关配合下,成功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廖某全、廖某流等人抓获归案。经审讯,廖某全承认冒充王某骗取公司100万元的犯罪事实,该团伙还交代自2012年以来共利用QQ实施诈骗十余起。

  目前,大部分涉案资金被追回,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民警提醒:保护好自己的QQ密码,少登录陌生网站、下载接收陌生文件或者信息。QQ聊天时遇到亲朋好友向你借钱或者要求你帮他网上购物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要打电话向本人确定后再做决定。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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