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海50名法官受聘心理辅导员 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3年05月31日 13:32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我相信你有足够的能量,坦然面对曾经的自己并走出过去,重新拥抱这个世界。‘寒冬’很长,但终究会等到春暖花开。”这是法官写给未成年刑事罪犯小建信中的一段话。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高院新闻发布会获悉,上海法院在少年审判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对需要和愿意的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心理疏导,目前已对193人次启动心理干预。

  小建在金山区某店行窃,因仅窃得少量财物放火泄愤,造成财产损失141万余元。案件在闵行区法院庭审期间,少年法庭对小建进行了心理干预。在其服刑期间,少年庭法官和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研究生通过书信、面对面等方式对他进行心理疏导。

  “涉罪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往往存在一定认知偏差或心理问题;而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大多涉及亲情关系,父母亲属间的诉讼本身已给未成年人带来心理创伤,诉讼过程所造成的紧张情绪、心理压力则可能加重身心伤害。”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透露,法官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会有意识地加强心理疏导,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正确认识问题症结,修复彼此感情,从而改进家庭教养方式,改善亲子关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目前,上海高院已在全市少年法庭全面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并从全市法院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中选聘了50人作为首批上海法院少年审判心理辅导员。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