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西夫妇以六个月亲儿做“保护伞”跨境购毒贩卖

2013年05月31日 22: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广西夫妇以六个月亲儿做“保护伞”跨境购毒贩卖
图为女民警照看毒贩梁某川的孩子。 钟燕 摄
图为警方在梁某川、马某蓉车上缴获的毒品海洛因。 钟燕 摄

  中新网崇左5月31日电(王雪 钟燕)广西一对青年夫妇将6个月的亲生儿子作为“保护伞”,屡次跨境“旅游”购毒入境贩卖。广西崇左市宁明县警方31日通报,男子因涉嫌跨境进行毒品犯罪活动,已被刑事拘留。涉嫌毒品犯罪的女子因处于哺乳期,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做取保候审处理。

  审讯中,该男子直言带着六个月大的婴儿就是要作为自己购毒贩毒的“保护伞”。

  今年4月初,广西崇左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一对青年夫妇带婴儿几次到“边境游”或是出境旅游。经过查访,民警初步认定这对青年夫妇涉嫌毒品犯罪,即与宁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组成联合专案组负责调查这对青年夫妇进行毒品犯罪行为。

  5月初,专案民警发现这对青年夫妇再次来到边境线上的凭祥市进行毒品犯罪活动,即跟踪欲抓捕,这对青年夫妇发现有人跟踪,拼命驾车以每小时160公里的时速逃窜,考虑到对方车上有婴儿,民警没有强迫对方停车,该夫妇依赖婴儿侥幸逃脱。

  5月25日,这对青年夫妇又带婴儿来到边境线某地“旅游”,宁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们扮成游客尾随这对青年夫妇在边境线上“观光”了几天。

  5月30日深夜,这对青年夫妇突然退掉了某宾馆客房,迅速驾车窜上高速公路往南宁逃窜,民警分析这对青年夫妇已经得手了,即尾随对方车辆跟踪到高速公路收费站。这对青年夫妇以为没有“尾巴”,欲下车放松,被早期埋伏和跟踪的民警合围控制起来,民警在这对青年夫妇的车上起获四块高纯度的毒品海洛因1.4千克。

  经查,这对青年夫妇名叫梁某川、马某蓉。2009年梁某川因贩毒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1年刑满释放后与贵州籍女子马某蓉结婚,今年4月份以来,梁某川、马某蓉夫妇俩以婴儿作“保护伞”多次窜到边境线进行毒品犯罪活动,梁某川供认这次被查获的毒品就是带婴儿到边境线“旅游”与境外毒贩购买的。(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