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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玩城设赌博机获利3000元 老板被判开设赌场罪

2013年06月04日 14:26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电玩城里,除了正常的游戏机,还有带赌博功能的“猫机”和“捕鱼机”。

  电玩城老板李明(化名)因此被判开设赌场罪。

  今年1月,沈阳皇姑警方在一家电玩城依法检查时发现,电玩城里有具有赌博功能的“猫机”和“捕鱼机”。于是,民警将电玩城老板李明抓获。

  李明今年50岁,外地来沈人员,只有初中文化。他在电玩城里先后组织40余人聚众赌博,获利3000余元。

  今年1月末,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将此案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李明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一审判处李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华商晨报》记者 汤洋)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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