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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梯未设警示致人坠亡 上海首例电梯坠亡事故开审

2013年06月05日 14:51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电梯施工负责人在维修电梯时违反施工安全规定,导致一名女游客从华联商厦六楼电梯井道直坠一楼地面身亡 (本报去年9月23日报道)。昨天,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案件。这是上海首例涉及电梯坠亡事故的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

  去年2月,上海恒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华联商厦签订电梯安装合同。何某担任项目负责人兼安全员,蒋某为施工安装人员。去年9月22日上午施工时,何某擅自离岗外出,且未对现场作业安全进行相关布置。11时30分许,蒋某在电梯井道内独自作业。当时,电梯轿厢停在7楼,电梯门口未设置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措施。12时许,湖南籍女游客张女士按下6楼电梯按钮,电梯门打开后,她未发现其中并无电梯轿厢,直接踏入电梯井,当场坠落死亡。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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