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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开三家空壳公司 虚开增值税发票4亿

2013年06月06日 10:30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徐某用他父母及女朋友钱某的名义,先后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了三家公司。然而,这三家公司总共只有4个员工。他们是三个会计和一个业务员。这三家公司的真正业务只有一项:虚开增值税发票。昨天,张家港法院宣判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两名被告人被判重刑,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被告人徐某是张家港人。2006年6月,他因合同诈骗,被上海宝山法院判刑五年。2009年9月被假释,考验期限至2011年1月。从2010年2月起,徐某分别以其父母和女朋友钱某的名义,先后注册登记了三家公司。但这三家公司总共只有四个员工,分别3名会计和1名业务员,真正业务只有一项:开票。

  2011年9月,徐某想办法,找到上海某公司的渠道,开了两份总额为500万元的浦东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来徐某又搞到9份浦东海关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价税款高达5109万元。之后,他拿着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同时,他们还购买苏州海关完税凭证87份,价税高达1.1亿元。

  徐某和钱某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为自己经营的克邦公司、伟宏公司、集美公司购买由宁波、青岛、淄博等地的10多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让上述公司为自己经营的公司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88份,价税款共计3900余万元,税款480余万元。徐、钱两人将上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

  另外,徐、钱两人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或者直接从其经营的公司向全国各地的30余家企业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1300余份,价税款高达2.5亿元。其中大部分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了抵扣。两人向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收取票面金额5.5%左右的开票费。

  昨天,张家港法院对这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宣判,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钱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四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30万元和20万元。由于被告人徐某在假释期间再犯罪,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邹强 吴丹)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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