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堂嫂互生爱慕同居 分手后持菜刀将其砍伤
2013年06月06日 14:36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6月4日,经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9岁的胡明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被醴陵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胡明行凶的对象是他的堂嫂赵丽。2011年下半年开始,胡明与堂嫂互生爱慕,两人随后一起同居。
随着两人关系逐渐恶化,今年2月21日晚,赵丽给胡明发去了短信提出分手。胡明遂决心报复。
第二天凌晨,胡明带了一把菜刀,来到了赵丽婆家的住处,趁机砍伤了赵丽和她的伯母王某。
经鉴定,被害人赵丽头部、双手所受伤系轻伤,王某的伤情未作鉴定。案发当日上午9时许,胡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另查明,在案件审理期间,胡明通过其父母赔偿了赵丽及王某医药费6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长株潭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 郭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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