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网友发帖称捡到高考试卷 造谣者已被依法传唤

2013年06月11日 04: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我今天路过教育局,看见一辆货车上面掉了一样东西。”高考前夕,宜宾当地网络上有网友发帖,网帖还配有一张图片,内容为2013年高考全国试卷的印章牛皮纸袋。近日,记者从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区分局获悉,警方已查处了该起虚构“捡到高考试卷袋”的案件。

  高考前捡到试卷?

  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区分局办案民警介绍,此前他们接到反映称,有人在高考前捡到了高考试卷。

  原来,有人在高考前一天通过宜宾本地论坛,发布了“我今天路过教育局,看见一辆货车上面掉了一样东西”的帖子。同时,附了一张高考试卷袋图片,图片内容为一个棕色的牛皮纸文件袋,上面贴有白色封条,印有国家教育部考试卷(2013年高考全国试卷),还加盖有多个红色印章。

  经过调查,发帖者网名为“爱吃肉的男人”,是宜宾临港区居民杨某,6日晚,他浏览网页时,看到一篇“我今天路过教育局,看见一辆货车上面掉了一样东西”的帖子后原文转发至宜宾当地网络论坛。

  帖子内容为虚构

  民警介绍说,6日当晚10点过,已有300多名网友围观,十多名网友跟帖,其中不少网友自称是高考学生家长。此帖引起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为避免高考期间在当地甚至全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宜宾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应对高考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迅速开展一系列落地查证工作。

  经过侦查,初步查明核实杨某所转帖内容纯属虚构。目前,临港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将杨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提醒

  网上散布谣言将受处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警方介绍说,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警方提醒网友,在网上发帖时不能散布谣言,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叶藤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侯超

【编辑:官志雄】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