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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崇州交警开罚单年票 一次管一年数额可商量

2013年06月21日 13:0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崇州交通稽查“罚款一次管一年”,罚款收现金,罚多罚少可商量

  成都市民徐本海(化名)最近用面包车送了一批货,这种“客货混装”做法本是不允许的,相关执法队伍可以作出处理。但近日因为去崇州送货遭遇几千元的罚款,让他对当地的交通稽查执法行为有了自己的看法:难道罚单也能买“年票”?

  17日当天,成都市民徐本海的面包车刚下成温邛高速崇州收费站,就被一辆“交通稽查”执法车逼停,钥匙被拔车被扣,一番讨价还价后,他领到一张2000元的罚单。

  而在这之前,他的手上就有一张崇州交通稽查去年开的罚单。满以为该罚单可以管一年的他,但却被告知只管到去年底。新领的罚单,将继续发挥“通行证”功能,也就是说,今年底前,他去崇州,哪怕客货混装被拦百次千次,也可以马上放行,不再被处罚。

  徐本海向本报反映这一事情后,华西都市报记者历时4天,暗访崇州交通稽查人员的执法过程。甚至和交通稽查正面交锋,所乘面包车在狭窄乡道上被稽查车甩盘子逼停……而正如徐本海所说,逼停后立刻出示罚单,即刻就被挥手放行,一纸执法的罚单,果真成了“通行证”。带了罚单

  跑崇州带上去年的罚单

  徐本海开面包车去崇州的目的,是给一家杂货铺客户送泡菜。将面包车后排坐椅放平后,他将20多件泡菜纸箱放在车内。出发前他还不忘带上去年崇州交通稽查开的罚单,“那罚单很重要。”他说。

  这张罚单是去年7月6日开的,当时罚款2500元,徐本海以为,它可以管到今年7月6日,但17日被拦下后,他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临近中午,徐本海的面包车出了收费站拐往崇州城区,刚走不到200米,一直停在“代兵物流”出口、被绿化带遮挡的交通稽查车突然出现,紧追而来。仍要罚款

  “保险罚单”跨年失效

  徐本海说,稽查车闪着警灯速度很快,未按警笛,也不喊话。他有点害怕,开始还加速跑了一段路,但这种努力是徒劳的,很快稽查车就超车并将他逼停。执法人员下车,二话不说,拔了徐本海的车钥匙,然后将车开到“代兵物流”停车场内。执法员说,他的车“客货混装”违法了,要罚款3000元。

  徐本海拿出去年7月6日的罚单,“还没满一年,说好可以管一年的嘛”。对方说“不得行,跨年了,你这个只能管到去年底(2012年)”。

  一位男执法人员用手指了指停车场内的一棵树,树下坐着一位现场办公的女执法人员,让徐本海去那里接受处罚。商量罚金

  3000元“讨价成”2000元

  “我有点不服气,不应该罚到那么多,我车又没改装,即使带一点货不允许,凭啥罚那么多。而且必须是现金。”徐本海说。他当时想起一位拉食用油的朋友,就打电话给对方希望“找找关系”。通过熟人,又在现场和执法人员讨价还价磨了好一阵子后,女执法人员没有罚原先说的3000元,而是开出了2000元的罚单。

  徐本海说,要拉点货去崇州的面包车司机都知道,到了崇州地界,就肯定要遭交通稽查执法,但罚过一次收好罚单就能保证当年不再受罚,这已是公开的秘密。记者暗访亮罚单就放行,执法人员特意提醒:

  “这张罚单要揣好”

  为搞清崇州交通稽查是否真有“猫腻”,特别是罚单是否真的变身“通行证”,华西都市报记者赶赴崇州进行了多天的暗访,徐本海也特地再去崇州,“要让你们记者相信,我说的没一句假话。”

  没有警告直接逼停

  18日上午9点,记者下了崇州收费站右拐,果然看到了“代兵物流”,进去观察发现,除了很多大货车,还有几辆微型面包车停在里面。停车场门口的绿化带,并未见交通执法车。

  9点半左右,身穿交通执法制服的人来了,女执法员坐在一棵树下桌子旁,两个男执法员坐上执法车,车头朝外停在绿化带后,从高速路方向来的车很难注意到他们。

  记者随即坐上了徐本海的面包车,从收费站驶出,不往进城方向走,而左拐往狭窄的乡道而去。刚左拐不过几十米,稽查车已经追过来了,车速很快。徐本海的朋友樊先生加速行驶,执法车穷追不舍,在两车道的乡道上,稽查车几次试图超车。但稽查车上的人没有警告喊话提醒面包车靠边接受执法。

  车行1公里多一点,在一家酒厂门口附近,稽查车猛的加速超了车,往右边一甩车头,将记者乘坐的面包车逼停在了路边。

  亮明罚单立马放行

  记者看到,两位执法人员示意徐本海下车接受检查。

  “昨天才遭了得嘛。”樊先生拿出罚单说,“这是去年的嘛,昨天开的,还有一张票。一个是2013年的,一个是2012年的。”

  执法人员把罚单还了回来,樊先生忍不住说:“天天都要遭弄唆?本来昨天我都是冤枉的,没满一年。”对方听了没说话。

  樊先生把17日新开的罚单找了出来,执法号为A01604的男子看了后,就示意这张对了,面包车可放行,“这张罚单要揣好。”他还特地提醒了一句。

  “这张是管到明年的6月份?”樊问。

  “昨天跟你说了的嘛。”两位执法人员丢下这句话,随后上车离开。

  随后记者坐的面包车往崇州城区方向开,又被另一辆稽查车逼停。在亮出6月17日的罚单后,执法人员二话不说就放行。记者观察

  有“熟人”也管用

  在几天的暗访中,记者发现,“代兵物流”入口是崇州交通稽查相对固定的执法点,那里是进入崇州的最主要的路口,他们一般蹲点到中午,下午就撤走。

  徐本海说,像他这样做小本生意的,一般带货很少,只用面包车捎就可以,用小货车成本不划算,他承认面包车带货是不允许的,但崇州交通稽查罚款也太高了,“交警逮到也就50、100元就放了,他们动不动开口就3000,不说理由,不给一笔罚款,天天都挡你,一次都跑不脱。”徐本海说,他和经常跑生意的朋友懂这个“规矩”,也就老实交这笔罚单,换来“通行证”。

  但没有“通行证”也不一定就走不了。18日,记者目击稽查车扣下了一辆面包车,年轻司机急着一直在门口打电话,记者上前询问是否被扣了车,被他误认为是“串串”,马上说“我有熟人”。

  大概20分钟后,一辆写有“交通执法”的皮卡车停在蹲守的那辆稽查车旁,年轻司机马上跑了过去,皮卡上下来一名穿制服的男子,说了几句后,司机和他们都坐进了稽查车。不久后这辆面包车被放行了。律师声音

  以处罚代纠正违背执法初衷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茂辉说,徐本海被开的罚单是“四川省行政、刑事处罚罚没票据”,罚款依据是“道路运输条例62条、行政处罚法27条”,戳章是“四川省崇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财务专用章”。从具体的条款内容看,进行高额罚款的执法依据值得商榷。且达到一定数额的罚款,必须上交财政,到指定的银行去缴纳,而稽查人员现场收现金罚款且能讨价还价,难免不产生利益空间。

  徐茂辉说,罚款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交通运输秩序,但罚单在崇州交通稽查这里,却实际上成了“通行证”,这明显是以处罚代纠正,放任司机继续、多次违法,也就是说,不管如何违法,只要罚过一次,就不再管不再纠正,这会造成安全隐患,与立法精神严重背离。记者李逢春 刘陈平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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