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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强收保护费卖假车票 双双获刑13年

2013年06月21日 15:54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追踪

  《临高两兄弟“垄断”新港“黑”票点》

  (详见本报2012年5月30日3版)

  去年5月29日,海口龙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王功益、王功传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的案件。临高籍亲兄弟王功益、王功传在新港、海口港抢夺长途车“黑”票点,威胁恐吓司乘人员,强收保护费、私设“黑”票点卖假车票、组织拉客仔拉客,2007年4月至2011年6月,涉嫌非法经营收入660万余元,涉嫌非法所得342万余元。

  昨日下午,法院公开宣判,王功益、王功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2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1万元,罚金7000元。该组织成员王平等8人分别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至2年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万6千元至1万1千元不等。宣判后,王功益、王功传不服,表示要上诉。(记者 刘凡静 通讯员 白文英 黄燕)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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