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施工事故死亡3人 项目经理有重大责任获刑3年

2013年06月21日 20:0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从龙岗人民检察院获悉,导致3人死亡的中海康城重大责任事故案最近获判,工地项目经理李某明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工程承包方负责人蔡某毫、熊某均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7月16日,广东粤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中海康城花园D区工程发生三名工人死亡的较大安全事故。市住建局当时公布处理结果时指出,在这起事故中,施工方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管理能力不足,施工过程技术交底不到位,技术方案内容不完善,现场落实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检察机关提醒,今年雨量偏多,热带风暴时而袭扰,塌方和围墙倒塌危险性增大。雷雨时应避开危险地带,建筑工地不要乱搭建,执法机关要多检查。(记者 方兴业)

【编辑:贾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