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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为伪造公证书将父母养老房过户自己名下

2013年06月24日 12:0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收养多年的女儿,竟背着养父母使用伪造的公证书,与养父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房产。养父母将养女起诉至丰台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陈老先生起诉称,其名下有一套住房,一直与老伴居住,养女王女士结婚后搬出另住。后王女士离异无业,以做生意亏损为由多次骗取他共数十万元,他已经负债累累。不久前,有人上门要求腾房,他才得知养女王女士竟然凭着伪造的公证书和伪造签字就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并低价转让。陈老先生眼看着养女败家,甚至连自己与老伴唯一的居所都不放过,一怒之下,将养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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