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工顺手牵羊偷手机被判拘役
2013年06月24日 14:0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洗车工徐某因一时贪念盗窃顾客放在车内的iPhone5手机。近日,丰台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徐某现年41岁,案发前在丰台区一家停车场的洗车房内工作。今年4月30日下午5时许,孙某去洗车,将自己的iPhone5手机放在了车内。洗完车离开后,孙某发现车内的手机不见了,便返回洗车房询问,并表示只要找回手机就不再追究此事。此后,徐某承认是他偷了孙某的手机,并将手机返还。孙某随后报警。经鉴定,该手机价值3700元。
受审时,徐某表示认罪,“我是一时贪念,以后不会再犯了,希望法院对我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赃物已退还被害人,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拘役3个月。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