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邀请三千边民旁听贩毒案审判
中新网昆明6月26日电 (王艳龙 刘学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赴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混镇审理一起运输毒品上诉案,近3000名边境民众旁听案件审理。
2011年12月3日,勐混镇毒贩岩章将装有毒品的无牌摩托车交岩叫裸、岩温燕二人运输。当日下午,岩温燕行至勐海县至景洪市途中,被勐海公安边防大队执勤人员抓获,当场从摩托车上的手提包内查获甲基苯丙胺11块,重6045克。同月,在岩温燕家人的配合下,岩叫裸在勐海县勐混镇曼召路口处被抓获。2012年1月18日,岩章在勐海县粮苑宾馆被抓获。
2012年12月5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岩章等人贩毒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岩章、岩叫裸、岩温燕运输毒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依法予以严惩,遂依法判处岩章、岩叫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岩温燕无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提出上诉。云南高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5日巡回至勐混镇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最后陈述,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我参加法院审理案件活动已有五六次了,这次旁听人数是最多的一次,今天审理的毒品案,对吸毒、贩毒者威慑很大。”参与旁听的勐混镇曼国村委会主任岩三寨告诉记者,勐混镇来旁听的村民有3000人左右,像赶街天一样,而大家旁听后颇受教育。
云南高院刑五庭庭长李红斌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审理力度,积极营造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氛围,云南高院与西双版纳州中法院在6月20日至26日期间,联合组织开展打击毒品犯罪的专项系列活动,把毒品犯罪案件庭审巡回到学校、村、镇,企业,公开开庭审理一系的毒品犯罪案件,并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民众的参加旁听,让广大民众知法、懂法、守法。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赵建生表示,云南法院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和对毒品犯罪的审理力度,进一步积极探索禁毒宣传的新形式和新做法,营造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