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告哥哥争夺父亲房产 父亲患老年痴呆15年
2013年06月26日 10:0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家住房山区燕山的刘姓老人患老年痴呆多次走失,女儿找回父亲后,却发现哥哥已与父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父亲名下的房屋过户给自己。记者昨日获悉,房山法院燕山法庭已受理该起妹妹告哥哥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刘姓老人今年80岁,患老年痴呆15年。自2009年起,他多次从家中走失。2010年6月份,其女儿刘美(化名)从派出所将走失到河北省的父亲接回家。刘美发现,父亲的住房已变至哥哥名下,经询问才知在2010年4月时,哥哥与父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16万元的价格,将老人的房产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刘美知道父亲并没有收这16万元。
2011年7月,刘美诉请法院确认父亲和哥哥签订的卖房合同无效。经鉴定,老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法院判决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没想到,哥哥竟在当年10月份,以5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过户给了朋友。无法要回房屋,刘美只得再次代父亲诉至法院,要求哥哥将卖房所得的55万元还给父亲。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张淑玲)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