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特大毒枭被执行死刑
今日是“6·26国际禁毒日”。昨日,省法院组织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根据最高法签发的命令,杨德建、袁廷昌等罪行极其严重的毒贩被依法执行死刑。今天,福州、厦门等地还将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宣判一批严重毒品犯罪分子。
连日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南平、宁德等地依法审理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对54件73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其中,杨德建、袁廷昌等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死刑。
杨德建雇佣多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即俗称“冰毒”,贩毒数量达4883克,大部分毒品流入社会,还非法持有5支枪支用于运毒、贩毒。2010年9 月17 日,杨德建等驾车从广东返回晋江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车上查获麻古91克、仿七七式手枪2 支、子弹50 发。当晚,公安人员在杨德建的住所内查获甲基苯丙胺1247 克、仿六四式手枪3 支、子弹18 发。一、二审法院认为,杨德建贩毒罪行极其严重,且前科累累,应依法严惩,遂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死刑判决。
袁廷昌2006 年起开始在广州贩卖海洛因。2009 年底,袁廷昌与王斌结识。自2010 年2 月至同年7 月,袁廷昌先后6次从广州毒贩手中购得海洛因共计1780 克贩卖给王斌,之后王斌又将所购毒品加工后亲自或雇佣他人贩卖。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袁廷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袁廷昌提出上诉。福建省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袁廷昌多次贩卖海洛因,贩毒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裁定核准被告人袁廷昌的死刑裁决。 记者 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