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人盗掘古文化遗址窃上百件文物领刑
2013年06月27日 10:4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宣判一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案。20名被告人因盗掘国家、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23处50余次获刑。
自2002年以来,吴文华、钟有余等20名被告人,在成都市、眉山市、广元市、遂宁市等地四处流窜,疯狂盗掘摩崖造像、古墓葬、石刻等国家、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23处50余次,盗窃文物上百件。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态度,判决被告人吴文华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两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刘锋 粟政)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