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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顾女孩月经期将其强奸 事后欲给钱私了

2013年06月28日 13:49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不顾对方来还在月经期,男子强奸了19岁的女孩,事后还提出给钱私了。今日,这条“色狼” 因涉嫌强奸,被福州晋安警方刑事拘留。

  据福州晋安刑侦大队民警介绍,6月25日上午,他们接到一名女孩小月(化名)的报警,说在福马路一家足按店内被强暴。民警赶到现场时,41岁的嫌疑人陈某,已经被受害人亲友控制。随后,民警将其带回审查。

  原来,6月24日晚上,陈某和朋友到五一路上某夜总会K歌喝酒,期间叫来小月(女,19岁,安徽人)陪酒唱歌。玩到第二天凌晨1时,陈某拉着小月到王庄某大排档吃宵夜,并继续喝酒到凌晨4点多,小月酒醉不省人事。

  此时早有色心的陈某,就将小月带至福马路一家足按店包厢内,当陈某将她的衣物解除时,发现小月正来“大姨妈”。酒精冲头的陈某已顾不上这些,对酒醉不省人事的小月实施了强暴。

  事后,陈某还不忘给小月穿好衣服,而后自己穿好裤子,在小月旁睡着了。上午9时,小月醒来后,发现陈某赤裸上身躺在其旁边,感觉下体异样,觉察自己被陈某“欺负”了,立即打电话给其男友。

  小月男友与朋友赶到足按店,将陈某控制在包厢内。醒来的陈某开始还狡辩否认强奸,见小月要报警,陈某便向他们提出愿意出钱私了。但小月和男友并未理会,最终报警。(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晋刑综)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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