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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多方面保障老年人权益

2013年07月01日 10:5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天(1日)实施,除了精神赡养受到重视外,这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力度非常大,增加了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保障以及环境等内容。新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如何“脱胎换骨”,体现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勇气和智慧?

  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生活。法律明确规定,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修改后的法律对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将给予特别关注。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长期护理保障逐步开展。为了有效应对老年人可能会面临的失能风险,法律规定,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法律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法律还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环境。修改后的法律对国家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做出明确规定。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认为:“大多数现有城乡建设规划都是按照年轻社会的要求设计的,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进入老年,这些基础设施成了问题设施,如很多城市六七层楼的居民楼房没有电梯,亟须通过改造工程等措施,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记者车丽)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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