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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引争议 媒体:孝心也害怕过期

2013年07月02日 17:3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自从修订草案审议通过以来,“常回家看看”入法便饱受争议,自7月1日正式施行后再次引发社会热议。

  本该由道德推动的亲情与良知,如今却要依靠法律硬性强制执行,这多少让人心里不舒服。但正因为有诸多儿女不赡养老人的案例在前,以法律的形式让老人享有权利,让儿女尽一份法律的义务,确属不得已而为之。

  请看,7月1日该法施行当日,无锡就判决了全国首例“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案。法官当庭宣判要求子女必须“常回家看看”,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精神赡养,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沟通、慰藉,法律的介入只是一种手段。法院作出判决属无奈之举,重新建立良好的父母子女关系,让老年人安度晚年才是最终目的。

  其实,对于“常回家看看”入法的争议本身并无太大意义,毕竟入法只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是思考如何更快提升全民尽孝的意识。因为对于儿女而言,必须要发自内心意识到尽孝的分量,意识到常回家看看的重大意义,才能将尽孝作为一种自然而然的感情表达,而不是凭借有限的法律法规去鞭策制约。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我们也习惯了用电话短信等快餐式地问候父母,却忘记常回家看看陪陪父母。只有回到父母身边,细心陪伴、用心观察,才能了解他们变老的痕迹,才知道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样的照顾。或许某一天,你忽然发现父母不再爱吃清脆的蔬果,却爱吃煮的烂烂的蔬菜,家里的厨房也不再像以前那么干净。曾经强健的父母,牙齿咬不动了,也闻不到房间里的异味,作为子女有没有一丝愧疚,其实我们已经忽略了父母太久?

  曾经,我们咿呀学语时,他们不嫌脏臭、不怕麻烦,从喂奶换尿布到不眠不休照料,教会我们生存技能,保护我们快乐成长。如今,他们逐渐老去,越来越需要儿女的呵护时,我们自然有责任有义务,用角色互换的心情去陪伴、照顾他们。

  尽孝,不仅需要儿女积极与及时的行动,也需要全社会营造一个宽容的环境。通过法律的约束,满足儿女们回家尽孝的心愿,这就要求探亲假、年休假不是一纸空文,带薪休假权利需要得到落实,也许一条法规将推动一系列的发展进步。

  “子欲养而亲不待”,孝心也怕长霉过期,愿以新法施行为转折点,提醒儿女们都能常回家看看,让尽孝成为超越法规之外的道德操守。(记者 葛如江 张紫赟)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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