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货物装卸工见财起意 偷百部手机被判7年
2013年07月03日 09: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物流公司货物装卸工夏某盗窃客户托运的百余部手机,共价值2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2012年11月份,夏某在将仓库中的货物装车过程中发现,有一个货箱内是手机,于是见财起意,将该箱货物从没有摄像头监控的货车侧门扔出去,并藏到一个隐蔽角落。
一个月后,夏某又使用相同手段从该物流公司装卸的货物中两次盗窃手机并先后销赃,获赃款10余万元。经鉴定,夏某盗窃的共计上百部手机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
公司发现货物被盗,通过调取录像、查看出入库等方式,确认货物被盗发生在装车环节,并怀疑夏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报警,夏某后被查获。
法院认为,夏某秘密窃取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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