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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同居女友劈腿无助报警 寻回孩子

2013年07月04日 15:1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武胜男子曾某在打工期间与少数民族姑娘阿丽认识同居后,生下女儿芳芳。因生活不如意,阿丽携女外出与另外男人生活,曾某遂以“妇女被拐卖”为由向警方报案。

  打工期间邂逅爱情

  武胜县骞马镇小伙曾某初中毕业后,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背着空空的行囊独自踏上西行列车,来到音乐灵动、歌舞绚丽、瓜果飘香、景色宜人的新疆。

  2005年,他在打工期间邂逅新疆姑娘阿丽。由于曾某心地善良、为人诚恳、劳动勤奋、性格沉稳,不久就赢得了阿丽姑娘的芳心。共同的爱好、兴趣,加上默契的配合,两人决定同居生活。两年之后,阿丽发现自己意外怀孕。

  生活艰辛带女离家出走

  2007年,阿丽随曾某一起回到武胜老家,并生下一漂亮姑娘,取名芳芳。本以为能够过上幸福生活,然而曾某的老家地处穷乡僻壤的川北小山村,距离城镇较远,交通不便,眼前的景象令阿丽有些许失落。尽管反差强烈,但那儿民风纯朴,村民热情好客,加上男友及其父母善待自己,所以阿丽还是决定扎根于此,并把一生的幸福托付给这遍陌生的地土。

  然而生活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在日常生活中,语言交流、饮食习惯、生活方式的迥异,加上拮据的生活条件,阿丽渐渐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2012年9月的一天,心灰意冷的阿丽毅然决然地带着年幼的芳芳一起离家出走,她甚至没有回望一眼在此生活了五年的小山村。

  向警方报案求助

  就在阿丽和女儿芳芳离家出走之后,曾某悲伤欲绝。为了找回母女二人,曾某托付亲朋好友打探消息,自己也动身辗转全国地四处找寻。当年底,曾某终于获悉自己女友和孩子在云南某地,并已跟随蔡某一起生活。曾某实在无助,遂以阿丽拉被拐卖为由到武胜公安局赛马派出所报案。

  按照曾某提供的信息,办案民警很快与远在云南的阿丽取得联系。通过讯问和核实,阿丽坦承由于自己生活不如意,不愿再与曾某一起生活。结合案情和调查结果,该案不构成拐卖妇女,武胜县公安局遂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尽管不够立刑事案件,但按照“人性化执法”的要求,办案民警还是多次与阿丽取得联系,归劝其回到武胜将问题妥善解决。但阿丽执意拒绝,并反复申明自己系自愿带着女儿离家出走,不存在被他人拐骗的事实。

  为了消除疑虑,今年6月21日,办案民警在武胜县公安局领导的安排下,带着曾某一起远赴云南。在昆明,曾某终于见到了分别多时的阿丽。当着曾某的面,阿丽讲述自己离家出走的实情和原因,表示不愿再回武胜与其生活。在办案民警的反复劝说下,阿丽终于同意将女儿芳芳交由曾某抚养,留作曾经相恋的念想。曾某带着闺女一起回到武胜老家。

  尽管未能挽回女友,但带回了自己的亲自骨肉,惆怅之余,曾某心里还有很欣慰。为了表达歉意和谢意,6月26日,曾某手持锦旗,带领秧歌队,来到了赛马派出所,紧握所长刘春红的手羞赧地说:“感谢!感谢!有了你们这样的好警察,才有了我们父女今天的团圆!”(张翅 记者 田祖囯)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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