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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系安全带不能找“窍门” 7类系法将受罚

2013年07月08日 14:03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参与互动(0)

  开车上高速,大部分驾驶人都会记得要系好安全带再走,可嫌安全带勒着不舒服,也有人想出一些“窍门”,殊不知对于这些“窍门”系法,警方也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7日13时许,乌拉泊收费站,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乌拉泊大队民警正对沿线途经车辆展开检查。

  民警称,每日进入乌市的车辆约有1.5万辆,其中系安全带的驾驶员占95%以上,但许多驾驶员系安全带的方法却不规范。

  吐师傅就是其中一个。当日13时40分许,吐师傅驾车经过收费站,从车外看,吐师傅身上的确系了安全带,但走近一看,轿车三点式的安全带,吐师傅只是挎在了胸前,束缚腰间的部分却被他坐在了身后。

  根据公安部汽车事故调查数据显示,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使死亡率减少44%,翻车时可使死亡率减少80%。

  乌拉泊中队执勤二中队中队长王毅介绍,他们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些驾驶人并没有意识到系安全带的必要性,“许多驾驶员,从车外看安全带都是系好的,但只要靠近车就能看出来,他们系安全带的方法根本就不能使安全带发挥效用,只是为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不按照规范的系法去系安全带,其实也是交通违法行为,也要依法处罚。”

  7类方法系安全带均属违法行为

  1.提前将安全带卡扣系好,待交警检查时,仅将肩背位置从脖子上套好,但腰部却未系安全带的;

  2.将安全带系好后,将肩背位置的安全带放置于手臂以下位置的;

  3.将安全带仅挂在一侧胳膊上,不将卡扣卡好的;

  4.因安全带回弹损坏,系好后没有回弹功能的;

  5.将安全带拉出过长,并用夹子固定后再系上,使安全带不具束缚能力的;

  6.系客运车两点式安全带时,将安全带放松后系上的;

  7.系两点式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肩背上的。(记者彭芳)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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