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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新律师发声明称媒体有义务爱护老艺术家

2013年07月11日 13:1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李某某新律师将作无罪辩护

  发声明称媒体有义务爱护老艺术家

  继7月8日北京检方确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著名歌唱家之子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并具有轮奸情节一案已经由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昨天凌晨,两名自称为李某某新任代理律师的律师联合发表律师函,指责公众和媒体对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过度关注。而其中一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准备在庭审中为李某某做无罪辩护。

  6月26日,媒体爆出曾就李某某一事公开发表律师函的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薛振源已经向李某某的母亲请辞后,其继任者便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昨天早上,一封署名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枢、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冉”的“声明”见诸网络,这也让李某某的新任代理律师浮出水面。

  在这封由两位律师联合署名的“受李某某监护人委托”而发布的“声明”中,律师认为,从李某某案发后至今,公安机关以及各媒体“通过公开披露姓名、图片、视频等对该未成年人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大量的侵权报道”。律师指出:媒体“有义务遵守法律,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律师表示:“对于违法侵权者,律师保留依法追诉的权利。”而对于案情,两位律师则将其定义为“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之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

  昨天下午,记者试图联系这两位联合发表声明的律师,希望其能够提供能够证明代理身份的相关证明,但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陈枢律师的手机接通后随即被对方挂断,而另一位王冉律师的手机则干脆处于关机状态。

  而此前,陈枢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其在一个月前便接受了李某某监护人的委托,作为李某某的辩护人,还曾明确透露“在对案情进行了解后,准备在庭审中对李某某作无罪辩护”。

  陈枢律师同时表示,“该案中,李某某是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同时又涉及隐私,因此不宜在目前将案情细节过多谈论”。记者了解到,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记者 何欣)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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