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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遇“男神”有求必应 痴情女四年被骗百万

2013年07月11日 14:15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外貌英俊的刘某以恋爱为名,先后以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许某钱财共126笔,计986758元。近日,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据了解,1987年出生的刘某15岁便来哈市在酒吧打工。刘某不愿吃苦,还喜欢追求时尚和刺激的生活,整天想找个快速发财的机会。2008年4月,他在网上认识了被害人许某。当年12月,刘某借口探望生病的姨妈,跟许某借钱。通过几个月的网上聊天,许某已对相貌帅气的刘某情有独钟,她二话不说就给他汇了400元。后来刘某又说钱不够用,许某就又汇了700元。这是刘某第一次向许某“借”钱,共计1100元。

  2009年2月,刘某又说自己得了很严重的性病,没钱治,问许某“借”钱。善良的许某怕耽误刘某看病,虽然手头有些紧,但只要有点钱就赶紧汇给他。后来刘某说找到工作了,需要交押金,又问许某借钱。许某前后共汇了40多次,共计5万多元给刘某。

  2009年8月,许某来哈尔滨看刘某,这是二人第一次见面。刘某说他找到了一份销售的工作,一个月能挣6千多,现在需要一台笔记本电脑用于工作,想借用许某的笔记本电脑,等挣了钱就还。许某答应了,但直到案发时刘某也未归还。

  从2010年6月到2011年12月,刘某以换工作需交押金、开服装店、开饭店等理由先后跟许某借了40余万元。而去年5月至7月间,刘某又迷恋上了赌博,为了骗取赌资,刘某继续编造谎言,以开大排档需要进酒水为由向许某“借”钱,并说如果不借的话,那之前借的就都还不上了。许某信以为真,又陆续汇给刘某40多万元。而最后一次,刘某说自己在北京找了个女朋友,现在女朋友已经怀孕7个多月了,得给她15万元才能分手,给完了就回来跟许某结婚。此时,许某才在家人的开导下如梦初醒,并报了案。

  去年8月9日,刘某在哈市被公安机关抓获。据刘某交代,除了第一次借钱的理由是真实的,其他完全是虚构的。

  据统计,自2008年12月至2012年7月,被告人刘某以谈恋爱为名,编造多种理由让被害人许某向其账户汇款126笔,共计986758元。所骗钱款除少部分用于生活花销外,大部分被其赌博挥霍。

  近日,经省北安农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巨额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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