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摊贩因琐事争执一人耳朵被咬 行凶者获刑半年
2013年07月11日 14:24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琐事起争执 咬掉他人一块耳朵
白沙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一摊贩有期徒刑6个月
(海南)白沙两摊贩因琐事发生争执,一人将另一人耳朵咬掉一部分,获刑半年。
据了解,2012年12月20日,在白沙县某市场卖蔬菜的被告人刘某因琐事与邻摊的女子余某发生争执。刘某拿起自己摊位上的马铃薯掷打余某,余某随即也用萝卜掷打刘某。随后,刘某顺手拿起水果刀冲向余某,刀被旁边人抢下来,而刘某与余某继续缠在一起,双方在厮打中,刘某张嘴将余某右耳咬掉一部分。经鉴定,被害人余某的伤势属轻伤。
法院庭审中,刘某与余某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按调解协议支付赔偿款3万元给余某,并取得余某的谅解。
白沙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该院一审宣判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记者 王忠新 通讯员 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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