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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预谋抢劫“黑出租” 两次失手演闹剧

2013年07月11日 15:43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3名小伙预谋抢劫“黑出租”,不料途中状况百出,接连上演两出闹剧。7月9日记者获悉,西固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李旺有期徒刑3年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王国梁有期徒刑2年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12月9日12时,李旺、王国梁、张祖尧(在逃)预谋后,在西固区合水路拦住女司机窦某驾驶的红色现代瑞纳牌小轿车,谎称去中川机场。之后,李旺抢走窦某包内现金200余元、三星手机一部,并让窦某打电话让朋友给她卡上打2万元,最终其朋友答应打5000元,三人遂持刀逼问窦某说出银行卡密码。17时许,在西固新城桥头附近,窦某佯装上厕所乘机逃离并报警。三人见状驾车逃跑,不料车辆撞在路边不能行驶,遂弃车逃离。之后,李旺发信息给窦某的朋友,告知其车辆停放位置让其去取。12月12日,李旺、王国梁、张祖尧三人再次预谋抢劫“黑出租”。当日16时,三人在西固区玉门街附近拦住巴某驾驶的三菱牌小轿车,车行至西固张家大滩附近时,张祖尧下车去拉驾驶室车门,孰料车门被巴某锁住,李旺遂下车帮忙,巴某见状加速行驶,行驶了约20米后将车停下,王国梁夺门而逃。12月15日16时许,西固城派出所民警在西固巷巡逻时发现两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两人均不能提供身份信息。后经讯问,李旺、王国梁供述出12月9日在西固张家大滩附近公路上伙同张祖尧持刀的犯罪事实,案件即告破。

  西固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旺、王国梁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两次抢劫公民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第一次抢劫罪中李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国梁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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