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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为“发一笔”跨省贩婴 称为人延续香火没错

2013年07月11日 18: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徐州7月11日电 (李东艳 陈艳)得知从云南贩卖婴儿一场“生意”就能“净赚”万余元,云南一对文盲夫妻便抱着“发一笔”的念头铤而走险,拐卖了一名女婴到江苏省新沂市。被抓后,这对夫妻才后悔不已,声称原以为这是在替人家延续香火,根本不知道是在犯法。11日,此案经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公布,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这对夫妻有期徒刑五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李某今年45岁,云南省绿春县人,瑶族,文盲,无业。为赚大钱,李某与妻子盘某二人算是费尽心机。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得知有一些不能生小孩的家庭会从云南买孩子抚养,苦于挣钱无门的李某动了心,他想在云南购买一婴儿仅需几千元,一场“生意”就能“净赚”万余元,便抱着“发一笔”的念头,意图从老家买婴儿然后再卖出去以达到不费劲又能赚钱的目的。

  2009年5月,李某与盘某经预谋后,由李某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境内,以1000元的价格将一名女婴买走,然后由盘某及王某(另案处理)带着女婴来到江苏省新沂市寻找买家,后将女婴以1.3万元的价格贩卖给张某(另案处理)。

  几年后,李某和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他们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庭审中,李某和盘某后悔不已地称他们是法盲,原以为这是在替人家延续香火,根本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事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盘某相互结伙,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被告人李某、盘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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