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温州乐清一男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被判刑

2013年07月11日 19: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温州7月11日电 (记者 张茵 通讯员 岳思轩)温州乐清一男子林某因自己曾犯事,几进公安局看守所,知道几个警察的名字,也熟悉看守所生活,他竟利用这点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日前,乐清法院一审宣判该男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林某是乐清市芙蓉镇人,37岁,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2012年下半年,林某得知蔡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乐清市看守所,而且他还知道蔡某有个女朋友,他也知道其女朋友住所在哪里。由于手头拮据,加上自己也略知一点羁押在看守所的人及家属的一点心理,于是他想乘机骗点钱花花。

  2012年12月初一天,林某来到蔡某女朋友连某家,看到连某便叫出她的名字,并自称是乐清市看守所的警察,说是受蔡某的委托,让连某准备一些衣服带到看守所去给蔡某。

  连某见林某报了自己的名字,且能叫出自己名字,便对林某的警察身份深信不疑。他们互留了电话号码,连某表示自己过几天将衣服准备起来给林某。

  几天后,连某买了三套内衣交给林某。林某对连某说,蔡某很快要移送法院判刑了,表示自己可以帮忙去法院找关系,帮助蔡某轻判。为此,连某给了林某2000元。

  数日后,林某又打电话给连某,称自己有贩毒人员的线索,可以帮助蔡某立功争取减刑,但表示需要5000元费用。连某心想花5000元如能帮蔡某减刑也是值的,于是通过银行账号汇给林某5000元。然而,林某拿了骗来的钱全让自己给花了。

  而连某对林某却没有一丝的怀疑,直到林某涉嫌另一案件,公安机关传连某协助调查,连某说出了事情的经过,才知道被骗了。

  连某说除了林某叫出自己名字让她信任外,她记得林某开的车好像有“公安”字样,蔡某案件开庭时,林某陪连某到过法院。

  2013年3月5日,林某赔偿连某7000元,并取得连某谅解。

  原来,林某曾于2003年因吸毒被公安局强制戒毒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03年9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后又因吸毒于2006年10月被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

  乐清法院认为,林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的身份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败毒人员,属立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且民事部分已经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作出如上判决。(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