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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墙挡道邻居大打出手 法院判两家“三七开”担责

2013年07月16日 10:4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居民梁女士装修房子,邻居冯先生却砌了一道矮墙挡住了梁女士运送装修材料的路。梁女士气不过,动手把挡住通往自家巷道的部分矮墙拆除。此举引发冯先生不满,双方发生激烈争执,梁女士被冯先生打伤。记者昨日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判令冯先生赔偿梁女士七成经济损失2800多元,并认定梁女士维权方式不当,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自行担责三成。

  女邻居自己动手拆了墙

  梁女士在虎门镇某小巷居住多年,去年年中,梁女士对家里房子进行装修,经常要搬运装修材料。

  去年8月16日早上,一大早起来的梁女士发现跟自家相隔一条巷道的邻居冯先生在冯家门前巷道上砌了一道矮墙,挡住了通往梁家房子的巷道,装修材料没办法搬运。梁女士很生气,没跟冯先生打招呼,就自己动手把挡住通往自家巷道的部分矮墙拆除了。

  冯先生发现墙被拆除后,出来跟梁女士理论。两人越吵越厉害,冯妻和冯母听见后也跑出来。争吵之下,激动的冯先生动手打伤了梁女士,梁女士被医院诊断为“头枕部头皮血肿”,冯先生支付了相关的医疗费用。

  两天后,梁女士再次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头皮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梁女士随后又多次到医院门诊治疗,用去医疗费近3000元。梁女士要求冯家赔偿,但双方对赔偿金额未能谈妥。

  女邻居维权不当担责三成

  去年12月,气愤不已的梁女士向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将冯先生以及当时在场的冯妻和冯母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连带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8000多元。

  冯先生辩称,冯家的房子在山边,一旦下大雨就会遭受山水的冲击。当时梁女士的房屋在搞装修,堆积了很多装修材料,大雨将山水连同装修材料一并冲向冯家的房子,所以他才在自家门前砌了一道矮墙。冯妻也称当时梁女士“骂得实在太难听”。

  法院经审理认为,冯先生在公共巷道上砌墙,妨碍他人正常通行,且未能克制情绪与梁女士争吵,并大打出手,存有较大过错。梁女士在处理问题时不是理性寻求解决途径,对双方矛盾激化并最终发生肢体冲突也有一定过错。认定冯先生应对梁女士的损害结果承担70%的责任,梁女士自行承担30%的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记者 周伟良 通讯员 黄彩华)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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