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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歌厅遇债主怕挨打想逃跑 开车将其碾轧致死

2013年07月16日 11:4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我不是故意撞人,确实没看见”

  男子歌厅遇债主,因怕挨打想逃跑,开车将其碾轧致死

  男子孙德东在歌厅偶遇债主周某,因怕挨打,竟在车门未关闭的情况下快速倒车,将站在车门附近的周某刮倒后高速驶去,致周某被碾轧身亡。昨天上午,孙德东被控故意伤害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偶遇债主

  38岁的孙德东初中文化,黑龙江人。起诉书显示,孙德东2007年2月因吸毒、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行政拘留15天;2008年5月因吸毒被强制戒毒6个月;2011年7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密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11年8月8日被释放。

  据指控,去年10月22日晚10时许,孙德东在怀柔区府前东街一家KTV大门外,酒后因故与41岁的男子周某发生矛盾。孙德东驾驶通用牌别克商务车准备离开时,明知周某处于打开的汽车左前门附近,仍然在高速倒车过程中,故意用车门刮碰周的身体后高速驶离现场。过程中,汽车碾轧周某的身体,造成周某的肝脏破裂,致周某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次日,孙德东向警方投案。

  “我不是故意撞人,确实没看到他!”孙德东说,案发当晚,他请开发商和几个朋友到歌厅唱歌,包间的门突然开了,进来几个人把他拉到另外一个包间里,还有人打了他几拳。他起初还奇怪这几个人为什么打他,后来才认出周某。

  据孙德东说,有一次,他和周某等人一起玩牌输了钱,借了一万元高利贷。半个月后,他在另外一个牌局碰到周某,才知道这笔钱是从他手里借的。“我让他找‘一刀’要钱,‘一刀’欠我一万六。后来‘一刀’给没给,我就不清楚了。”孙德东说,后来周某还给他打过一次电话,他说以后再谈就挂了电话。

  主动投案

  孙德东说,他并不怕周某,但和周某在一起的人有的刚从监狱里出来,自己害怕挨打,就把周某拉出去谈。到了停车场,他想开车带周某走,但周某左手扶着车门不让他走。

  孙德东随即给哥哥打电话想吓唬周某,周某见状也给包间里朋友打电话。“我看他打电话叫人,还掏出了一把刀,我懵了,就用车上夜钓时用的手电筒杵他。他一蹲,我就快速倒车。”孙德东说,他感觉车轮后面像是轧到东西了,但也没停车,然后快速驶离。根据目击者证言,当时孙德东倒车速度太快,周某想躲也来不及,轧过周某,孙德东的车明显晃动,但停都没停就飞速驶离现场。

  孙德东逃跑途中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抢劫时轧着人了。回家后,听朋友说周某正在医院抢救,就在妻子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

  故意杀人?

  检方认为,孙德东在车门未关闭的情况下急速倒车行驶,主观上明知对周某造成何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孙德东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公诉人还认为,孙德东虽然投案,但并未如实供述,是否属于自首还需法庭认定。

  孙德东一再强调,他和周某无深仇大恨,当时没有想撞周某,只想赶紧离开现场,行车时确实没看见周某。他说,当天喝了半斤白酒和一些啤酒。

  孙德东的辩护律师认为,孙德东与周某只有债务纠纷而没有积怨,两人之间没有明显争执和过激行为发生。孙德东不可能对周某有过大的仇恨导致其故意伤害他,孙德东只是急于脱身才轧到对方,事后也主动报警,主观恶性较小,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周某的家属则认为孙德东涉嫌故意杀人,并称目击者没有看见周某持刀,孙德东称受到的威胁其实并不存在。孙德东开车前还对周某说:“撞死你!”对此,孙德东予以否认,律师认为该证人是周某的朋友,可信度不高。

  对于周某家属提出的131万余元赔偿金,孙德东表示会尽力赔偿。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 颜斐)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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