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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带桔子进KTV被拦 殴打店员又袭警获刑

2013年07月16日 13:25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晚上去KTV唱歌时,本想带着桔子进入包厢,没想到受到KTV老板和工作人员的阻拦,恼羞成怒之下对工作人员进行殴打,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警察赶到时,不但没有停止殴打行为,还对进行劝阻的警察动手。记者昨日从通州法院了解到,行凶的张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张强是浙江温州人,在通州投资做生意。去年12月19日晚上9时许,张强等人来到通州区川姜镇某KTV唱歌时,本想带着桔子等物品进行KTV包厢,KTV老板以及工作人员陈明以KTV有规定为由不准其带桔子进来,双方遂发生争执。

  恼羞成怒的张强用手击打陈明后脑勺。受到殴打的陈明于是通知该KTV保安李军等人过来,同时向公安部门报警。李军到了包厢后,质问张强是怎么回事,张强二话不说上前就对李军进行推搡,李军便上去与张强扭打在一起。随后通州区公安局川港派出所民警赶到包厢。在民警登记人员信息时,张强乘陈明不备,又打其一记耳光。一民警将张强拉开时,张强用腿顶其肚子。另一民警在阻止张强逃出包厢时,又被张强击中胸口一拳。后张强被民警带至派出所,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鉴于其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且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遂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 王端炜 记者 米格)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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