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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尾随杀害不相识少女 庭审称因吸毒精神错乱

2013年07月17日 10:4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凶手:以精神病发为由当庭翻供

    检方:系与女友发生矛盾 迁怒于无辜者

    本报梅州讯 (记者叶仕欣 通讯员巫乐庭、李美香)昨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一起吸食毒品后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当庭推翻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所作供述,称其吸食毒品后精神病发作,不知道本案如何发生。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10月9日21时许,汤某在梅江区五洲城石结塘三巷,看见被害人钟某(17岁)独自一人上二楼公共女厕,便尾随而上,持螺丝刀攻击被害人,被害人大声呼救,汤某即用螺丝刀朝被害人头部、颈部连续刺戳致其死亡。

    在昨日庭审中,被告人汤某当庭推翻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所作供述,称其吸食毒品后精神病发作,不知道本案如何发生,亦不知道当时为何要随身带螺丝刀,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杀害素不相识的钟某。

    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说法进行了驳斥,并当庭出示了法医学精神病鉴定,证明被告人无精神病,因与女友发生矛盾,迁怒于无辜者,案发时其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完好,有完全责任能力;即使被告人有吸毒行为,也没有证据显示案发时其精神方面受到影响,因此对其原精神状态诊断和责任能力评定结论不产生影响。且被告人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却没有一丝悔过。

    该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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